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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6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阜宁县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6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5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3号)文件要求,开展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6年日常变更工作,充分利用国家下发的卫星遥感影像,结合有关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对非林草管理范围内变化图斑提取地类变化信息,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同时合并林草条线报送的林草管理范围内的变更成果,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和日常变更相关成果,逐级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核查。

合同履行期限: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全县调查工作。 质量要求:成果质量符合国家、省主管部门相关标准,并通过国家、省级质量检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状况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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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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