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业务分公司通关扫描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概算:4万元
二、 项目概况:
为配合海关要求,国际业务分公司互换局进口场地现用的落地安检机需增加扫描模块,实现将过机邮件相关信息的记录并传输至海关服务器,便于后续对过机邮件的监管、统计和核查工作。
三、 采购内容及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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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限价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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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关扫描设备 |
定制 |
套 |
1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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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现场扫描模块工位至海关服务器的网络由甲方负责连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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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设备要求
实现将过机邮件相关信息的记录并传输至海关服务器,便于后续对过机邮件的监管、统计和核查工作。
五、 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记录截图,页面须有查询日期且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本项目要求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不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①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②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员工持股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六、 结算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第一次付款:
乙方将订单项下全部设备运抵项目现场,且安装验收合格(以采购方认可的最终用户签字的“初验合格证书”为准)后,采购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有效单据并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订单总价的70%:
(1)乙方依据本协议和订单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证明;
(2)乙方按照采购方要求,向采购方提供订单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3)采购方代表和乙方共同签署的设备“收货证明”正本一份;
(4)采购方代表和乙方共同签署的“初验合格证书”正本一份;
(5)付款申请书正本一份;
(6)其他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交的如“检测(抽检)报告”等材料。
2.第二次付款:
订单设备测试合格并稳定试运行3个月后,采购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订单总价的30%;
(1)采购方代表和乙方共同签署的“终验合格证书”正本一份;
(2)付款申请书正本一份
3、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 5 %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为 3 年。
一、报名的时间
网络报名: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5 年 11月28日至 2025 年 11月 3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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