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地大编号:DDC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含通讯解码程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采购1台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含通讯解码程序),解决师生日益增长的放射拍片需求与设备老化效率低下不匹配的矛盾,提高检查效率,为师生健康服务;能够满足长时间大量体检工作,一天持续工作时间大于12h,拍片数量大于1500人。其他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供应商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6)供应商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9日 至 2025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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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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