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及配套工程一期设计(含勘探)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方元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高新区。
(2)工程规模:为了提高海安高新区辖区内污水输送效率和污水处理运行效益,切实改善区域水体水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环境营造本区良好的投资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满意度,推动园区可持续发展。需新建延伸至鹰泰水务或鹰泰二期相应配套污水管网以及用于老管道维修过程中的应急排水管网。建设内容包含新建管道、检查井、缓存井、泵站等,预计造价约4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实施内容为准。
(3)招标范围:海安高新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及配套工程一期勘察设计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提供勘察报告(含勘察、勘探、测量、物探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并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图须通过论证及评审。配合交易发起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基础资料复核、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各阶段评审费用以及后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
后续服务包括:工程前期咨询、设计审查、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参与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协助监理、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竣工验收配合、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需设计变更,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设计规范出具变更后的设计图纸(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交易发起人不再另行支付)。
(4)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交易发起人要求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交易发起人通知后1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通过审查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评审。其他设计任务根据交易发起人要求执行。勘察设计周期可视项目推进情况由交易发起人调整。各阶段文本形成之前,须充分与交易发起人进行沟通、会商,设计单位需留足修改、完善的时间。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且满足交易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
HHAGXG202511274145(GK001)001001 |
海安高新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及配套工程一期设计(含勘探)项目 |
60 |
同时具备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同时具备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3.3业绩要求:/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条件:a.投标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7)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评审小组现场查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响应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15: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