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所属项目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先行段EPC工程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机械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台建设地点:州湾西侧椒江入海口。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任务以提高海塘防洪挡潮能力为主,兼顾改善海塘沿线生态景观环境。即:通过将本标段海塘的防洪挡潮标准由原50年一遇设计标准提高至100年一遇,增强海塘防灾减灾能力,保护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兼顾营造滨海城市文化特色,改善和美化集聚区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本工程海塘级别为1级,设计洪(潮)标准100年一遇,按允许部分越浪设计。主要的提标加固内容包括:在原设计基础上,海塘堤顶加高0.8m,塘顶净宽加宽至10m(塘顶慢行道和防汛道路分别宽5m),迎水面挡墙和消浪平台贴面加高,内坡边坡放缓加高,镇压层根据稳定需要加宽。提标后设计堤顶高程7.80m,防浪墙顶高程8.60m。
其他:/。
2.2包件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设备租赁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及三体系证书。
(2)资质条件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成立时间应为1年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合法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3日10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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