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控制价:219550.54元/年
(三)最高限价:219550.54元/年
(四)项目内容
(1)服务范围: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园区独立部署的安防网内运行的所有应用系统平台及安防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保服务。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服务内容:
1.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至少1名驻场维保技术人员,对采购人安防网络及其中运行的所有安防相关软硬件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服务,须有效保障安防系统稳定运行及设施设备的正常工作运转。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内容“1”以外且5万元以下安防设施维修、新建项目(包含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等)实施服务。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发包,服务供应商安排专项服务团队提供服务。
3.219550.54元/年仅为服务内容“1”的控制价。
(3)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约定服务之日起起算,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及供应商评价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十)本项目特定资质:
五、
申领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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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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