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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集团华中工程有限公司兴盛路改造项目2025年11月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8 收藏项目

公告截止时间:2025-12-03 10:00:00

中交一公局华中公司兴盛路改造项目

2025年11月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华中公司兴盛路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华中公司兴盛路改造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交一公局华中公司兴盛路改造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为兴盛路(左岸大道-和谐大道)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兴盛路南起谌家矶南路(K0+005),北至和谐大道(K1+569),道路实施宽度30-49m,设计车速 40km/h,双向4车道,无中央绿化带,设计长度1569m,兴盛路实施长度为 1334m,与谌家矶南路、谌家矶大道、新区大道、和谐大道相交道口不在本工程实施范围内,合同金额:108923786.4元。

工程建设工期540日历天。

主要施工内容为:兴盛路(左岸大道-和谐大道)改造工程,包括谌家矶南路(K0+005)至谌家矶大道(K0+165)段、谌家矶大道(K0+271)至新区大道(K0+798)段、新区大道(K0+878)至和谐大道(K1+524)段改造工程。

项目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街道平安苑社区17栋2单元

本次招标招标范围:详见附件设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投标设备质量、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设备产权合法合规。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具有内部管理体系。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租赁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租赁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每个投标人能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同一标段每个投标人允许中多个包件。

3.5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未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予以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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