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TY-2025182(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吉润净月医院专项服务商选择(5、6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吉润净月医院专项服务商选择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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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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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Y-2025182(5) |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专项服务商选择(5标段) |
绿植租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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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Y-2025182(6) |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专项服务商选择(6标段) |
办公家具 |
2.3供货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新城大街与飞虹路交汇处
2.4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收到招标人定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
2.5框架协议形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2.6框架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2.8框架协议投标人入选数量:拟选2家单位。注:招标人不保证入围中标人业务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允许对上述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4.获取框架协议征集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获取框架协议征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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