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标/开标时间:2025-12-7 10:00:00
1.采购条件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拟对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项目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技术服务以公开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潜在应答人请关注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公告。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鹿寨至钦州港高速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简称横钦高速公路),工程位于广西南宁、钦州市,本项目主线起于南宁市横县云表镇红阳村东北的G80广昆高速,终于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西坑村北的G242,以连接线顺接滨海一级公路。主线全长160.899Km(其中南宁市境内36.407Km,钦州市境内124.492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6.5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同期建设鹿耳环连接线长5.153K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
2.2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钦州市。
2.3采购内容: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项目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技术服务。
2.3.1 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根据甲方设计任务的需求,完成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2.3.2 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负责解释,按要求对原技术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审查通过,取得批复性文件,并负责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工作。
2.3.3 负责完成因后续政策调整及相关新的要求而增加的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乙方受甲方委托,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完成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书编制服务16处(暂定)。
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成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同时经水利政主管等相关部门批复并经甲方认可。正式报告上级部门审查未通过或未同意,乙方有义务修改或重新出具正式报告,直至上级部门审查通过或同意,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满足能建平台注册相关要求;
3.1.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4不存在重大外部失信违约行为(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天眼查)。
3.1.5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
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1.6不同供应商不得针对同一采购项目,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进行“打开项目”“进入投标报价表界面”等操作,或使用相同设备上传应答文件。
3.1.7违反上述要求的处置措施,详见采购文件温馨提示。
3.2专业资格要求
3.2.1 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级(含)或以上评价证书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2星级及(含)或以上评价证书。
3.2.2 在最近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算起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编制的业绩。
4.报名时间
4.1有意参加应答,请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北京时间15:00,下同)……报名,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项目类型:服务采购
招标人: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11-28 8:29:02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5-12-1 10:00:45
第一章 采购公告1.采购条件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拟对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项目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技术服务以公开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潜在应答人请关注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公告。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鹿寨至钦州港高速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简称横钦高速公路),工程位于广西南宁、钦州市,本项目主线起于南宁市横县云表镇红阳村东北的G80广昆高速,终于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西坑村北的G242,以连接线顺接滨海一级公路。主线全长160.899Km(其中南宁市境内36.407Km,钦州市境内124.492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6.5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同期建设鹿耳环连接线长5.153K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
2.2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钦州市。
2.3采购内容: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项目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技术服务。
2.3.1 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根据甲方设计任务的需求,完成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2.3.2 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负责解释,按要求对原技术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审查通过,取得批复性文件,并负责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工作。
2.3.3 负责完成因后续政策调整及相关新的要求而增加的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乙方受甲方委托,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完成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书编制服务16处(暂定)。
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成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同时经水利政主管等相关部门批复并经甲方认可。正式报告上级部门审查未通过或未同意,乙方有义务修改或重新出具正式报告,直至上级部门审查通过或同意,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满足能建平台注册相关要求;
3.1.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4不存在重大外部失信违约行为(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天眼查)。
3.1.5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
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1.6不同供应商不得针对同一采购项目,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进行“打开项目”“进入投标报价表界面”等操作,或使用相同设备上传应答文件。
3.1.7违反上述要求的处置措施,详见采购文件温馨提示。
3.2专业资格要求
3.2.1 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级(含)或以上评价证书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2星级及(含)或以上评价证书。
3.2.2 在最近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算起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编制的业绩。
4.报名时间
4.1有意参加应答,请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北京时间15:00,下同)……报名,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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