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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化公司华电丹东金山热电二期项目40t龙门吊租赁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28 收藏项目
一、采购条件
本 机械化公司华电丹东金山热电二期项目40t龙门吊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预付款及过程进度款,采购人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机械化工程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 公开谈判采购 。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本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1台660MW燃煤热电联产供热机组
采购内容与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13 机械化公司华电丹东金山热电二期项目40t龙门吊租赁
采购内容与范围:
2.1、租赁2台40t龙门吊。现场的安拆配合机械由采购方负责,安装、拆除工作及安拆、取证、安拆方案的专家论证费由投标方负责。
2.2、机械要求:要求6年以内自有机械,最大起重量40t,主钩起升高度不低于16m,42米跨度,带悬臂(约10米)。
2.3、品牌要求:山东丰汇、永茂建机、河南金利。
2.4、人员配置:每台设备配置司机各1名。
2.5、计划进场时间:计划2026年1月、3月;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机械的进退场由投标方负责。
2.6、租赁时间:分别计划租赁13个月、15个月。以上设备使用时间超过或不足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最后一个月计费方式:月租费÷30天或31天×实际使用天数)。
2.7、机械使用地点:辽宁省丹东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3 机械化公司华电丹东金山热电二期项目40t龙门吊租赁: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经营范围包含机械设备租赁,具备有起重机械安装资质(门式起重机)及自有龙门吊资源。具有被授于合同的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
3.2、投标方具备有近三年在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或有正在履行的类似服务项目。
3.3、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证书。
3.4、投标方近三年无一般或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预计2025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8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预计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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