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34373.39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泰安市东平县新湖镇湖区排水干沟(大闸排站--刘口排灌站)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对湖区排水干沟申报河段5.10km河道管理范围内界桩和划界公告牌差缺补,对河长制公示牌及时更新维护;2、对申报河段共计5.10km进行河湖岸线整理修复,对河道岸线进行规划整治,对不规则岸坡段进行修整;3、新建生态护坡工程(河道中泓桩号1+610~1+720)总长度120m,设计坡比1:2.0;4、对河道内建筑修复提升;5、对亲水便民设施提升,购置安装文化宣传栏、增设沿河安全警示标语、救生设施等设计图纸内所有建设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与专业配套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采购标的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