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城县环城南大道与城上路交叉路口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第五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6757.53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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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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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城购2025F000131740 |
2024年天井源乡上级专项资金 |
1 |
项 |
9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1.以上“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谈判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将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信用承诺函上传至电子版响应文件中(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十、资格证明文件”),响应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未上传或上传资料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否则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1日00:00至2025年12月06日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2025年12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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