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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多式联运智慧物流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7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凤县翔凤镇
  建设规模:新建1个综合运输站,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配套道路22.33公里及停车场、给排水、强弱电、通风空调、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地勘、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和经财政评审中心预算评审(或委托第三方具有造价资质单位预算审核)后进入工程实施阶段;(2)按施工图要求对项目提供设备、材料采购与施工、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及装饰装修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造价预算审核文件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2.2.1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地勘、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造价编制(含该工程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但其中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单项设计的可除外)、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2.2.2工程造价工作内容:按照现行工程造价原则完成本工程涉及到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范围内的工程造价。2.2.3施工总承包内容: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相关设备和物资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30
  合同估算价:700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级资质;设计企业资质需满足以上二项中的任意一项。(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3 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确定,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要求同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路桥(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建筑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书面承诺)。 (4)建筑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公路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书面承诺)。 (6)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7)公路安全员(2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 (8)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 (9)社保证明:购买社保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班子人员: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建筑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公路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公路安全员、五大员(造价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本项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书面承诺(联合体人员均需提供)。 3.8、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提供书面承诺(联合体人员均需提供); 3.9、近三年无犯罪行为承诺: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无犯罪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内,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0、未拖欠劳动者工资要求: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8至2025-12-18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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