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机制砂 |
Mx3.0-3.5 |
吨 |
2250 |
技术要求见附件 |
|
2 |
细砂 |
Mx1.6-2.2 |
吨 |
4350 |
技术要求见附件 |
以上国内供货报价为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含到买方指定地点运输费、保险费等。
本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本次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无论实际供货数量高于或低于暂估数量,均不构成调整合同单价或主张额外补偿的依据。若因响应人原因未能足量供货,采购人有权按未完成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供货,由此产生的差价损失由响应人承担,且响应人不得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为由免除责任。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响应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为本项目仓库交货价,报价包含货物出厂价、运到需方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卸车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落地交货前所有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所报价格均指含税价格(除有要求外),要求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材料进场后,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常规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以外,其他因验收,抽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供货商必须完全响应并严格按照采购技术要求及合同中的要求提供产品。
2、交货期:以项目供货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西卅店镇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4、质量标准或要求:见附件技术要求
5、质保期:6个月。
6、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3%。
7、结算及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电汇方式支付。货物数量验收以甲方指定地点的地磅过磅数量为准,以上月 16 日至当月 15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每月15日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并签证《材料结算单》后,乙方持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发票挂账30日后支付该结算周期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时间为到货验收完成后6个月,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在办理质保金付款手续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根据质量问题处理完成时间(对采购人未造成损失的)质保金返还时间相应顺延。
8、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竞价报价。)
(1)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持有生产(开采)许可证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产品质量证明书。
(2)代理商:需具有中国境内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及作为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权。须出具生产厂家代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及第(1)条生产厂家资质材料。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9、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税率,提交的报价单必须签字并盖鲜章。报价单请按报价汇总单格式和分项报价表(若有)要求填写,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报价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报价总价。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需明确增值专用发票税率,若各响应人的报价价格税率不一致时,以税前价格作为评审价格(若采购文件有税率要求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报价)。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率调整,价格以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即: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新的税率调整合同单价。
10、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1、报价有效期60天。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