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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购买新能源(纯电动)餐厨垃圾车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购买新能源(纯电动)餐厨垃圾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能源(纯电动)餐厨垃圾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2、2023、2024 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截止开标前一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已缴存的2025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所投车型必须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并提供车辆 3C 认证;

(8)法定代表人参加公开招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公开招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公开招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至 2025年12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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