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36,1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99,16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9,16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9,1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包2(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包3(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54,6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4,68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4,6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包4(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81,7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81,72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4-1 |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81,7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提供查询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请登录)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提供查询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提供查询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第一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提供查询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至 2025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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