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系统阶段验收专题咨询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长阳县境内,距离宜昌市直线距离约为28km,距隔河岩水库大坝约5.5km,下距长阳县城约3km,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属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上水库位于县城背后鸡公山北约0.5km的黑山埫,下水库为长阳县城附近已建的高坝洲水库。上水库主坝和副坝均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分别为61m;下水库为已建的高坝洲水库,最大坝高57.0m;输水发电系统线路总长约1515m,距高比3.63。
工程于2022年11月10日开工,2024年10月开始主厂房开挖。工程计划2029年10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2030年7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建筑物及边坡等工程部位布置了变形、渗流渗压、应力应变等安全监测项目仪器设备共约1374支(套),其中上水库230支(套)、地下厂房系统608支(套),输水系统342支(套)、工程边坡及其他194支(套)。
2.2招标范围
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系统阶段验收专题咨询采购范围为:
(1)对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的上水库(包括大坝及库岸边坡等)、上库进/出水口、下库进/出水口、输水系统及地下厂房、开关站等部位的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以满足各建筑物下闸蓄水前工程鉴定、水库蓄水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安全鉴定工作的需要;
(2)根据《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评价规程》(DL/T 2155-2020)的要求,对以上部位相关监测成果的可靠性进行甄别和考证,包括监测系统现状(精度、稳定性、换算正确性等)、监测系统更新改造情况、仪器的完好性进行分类及相应数据系列衔接等,满足竣工验收的需要。
2.3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2026年1月至2030年12月,实际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项目完成时间可根据实际进度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2)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正在实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已完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的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资料综合分析或监测系统运行性态诊断项目业绩,安全监测资料综合分析或监测系统运行性态诊断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类型、合同金额等信息);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无连续两年亏损(应提供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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