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地区2026年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地区2026年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采购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大厦食堂及长春市区20家营业网点食堂食材、调料及食堂所用日杂消耗品(米面油类、干调禽蛋奶、 蔬菜水果豆制品 、畜肉水产冻货类、日常消耗日杂类等),包含原材料的运输、配送及相关售后服务,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项目需求。
2.3 供货地点:光大大厦一楼及长春市内20家营业网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4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 质量要求: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6)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拒绝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3.1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3.14投标人具有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为租赁的则提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
3.15投标人应提供由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5人及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计算该期限时,自潜在供应商提交参与供应商评估申请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
3.16授权人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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