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为了更好的支撑业务发展,满足公司装修需要,拟申请签约一家装修公司专门承接辽阳公司装修施工服务。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装修范围:(自有及租赁)营业厅、机房、办公楼。内容包括:装饰装修施工、广告制作及安装、建筑工程等相关的项目,不包含设计、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 2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9%;218万元(含税)。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服务地点:辽阳市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辽阳县、灯塔市、弓长岭区、宏伟区。
维保期:工程保修期为2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保修期起始时间从终验后计算。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成交人,成交份额为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成交份额为: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折扣限价为100%(此折扣为工费折扣),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7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2.1.8 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份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的装饰装修或房屋建设施工类同类业绩(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
注:(1)上述要求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对应至少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至少一份)须同时提供,还须提供该订单下的至少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
(5)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9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专项服务小组:
(1)企业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1人;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及经供应商本企业注册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1人;
(4)施工人员3人;
注:(1)须提供人员清单列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结果)。
(2)社保证明须提供团队人员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社保缴费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其中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施工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的,须提供人员输出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中应明确该成员派驻至供应商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3)建造师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经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电子证书同效)。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均不得重复,若重复则均不计取。
(5)所配备人员须在人员列表中注明职位。
(6)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取,原件备查。
(7)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采购人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1.10供应商须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依照中国电信〔2023〕48号文件中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处理规则,如申报信息符合禁止采购处理规则,将否决供应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资格要求:
2.3.1 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工程。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0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