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全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报废机械设备资产处置项目
最低限价:2000元/吨,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无效。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清理出存放场地。
招标范围: 江苏全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现有道路施工所用的设备、工程机械报废设备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设备放置位于灌云县下车镇德兴货场和灌云县伊山镇振兴北路216号机械队,主要设备有沥青拌合楼及增添设备、水稳拌合楼、工程钻机、搅拌配料机、二灰碎石拌合楼、水泥混凝土拌合楼、地磅、空压机、集装箱磅房、储油罐柴油罐、大篷车、发电机组、高压配电柜、摊铺机配件、圆管桩、桥梁模板现存放于灌云县下车镇德兴货场室外场地;摊铺机、18-21压路机、双钢轮、龙工装载机、拖震、稳定土拌合机、沥青撒布机、260 胶轮压路机、废铁、压力机现存放于灌云县伊山镇振兴北路216号机械队室外场地,预估重量约350吨。以上设备均已无法正常使用,且无维修价值,按照报废处理,现对此部分报废设备进行处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承诺函,详见附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附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 资格审查现场查询,被信用中国、中国招投标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备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招标人不组织统一勘验现场,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勘验设备存放场地,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进行现场勘验的或现场勘验不全,导致中标后在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需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的相关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资源回收相关内容)。
(4)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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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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