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编号:QRZB-
1.2 项目名称:新发社区新发居民小组公房侧面道路硬化工程。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289442.91 元。
1.5 最高总价限价:¥:289442.91 元。
1.6 采购需求:完成新发社区新发居民小组公房侧面道路硬化工程相关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新发社区新发居民小组公房侧面道路进行硬化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7 工期:20 日历天,投标工期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报。
1.8项目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新发社区新发小组经济合作社辖区范围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及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声明函(企业 2024 年及以后成立的需提供企业财务会计报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银行存款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企业成立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其他材料进行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
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5%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提供承诺函)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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