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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博瑞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烟气余热利用项目一期(3#锅炉)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C

2、项目名称:武汉博瑞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烟气余热利用项目一期(3#锅炉)

3、建设地点:武汉博瑞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厂内

4、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处理垃圾3×560吨/日+2台20MW汽轮发电机,三台锅炉均配有SCR装置,出口烟气平均温度195℃,烟气流量95000Nm3/h。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SCR脱硝”工艺。本项目属于总承包方式,含整体设计(基础、系统设计、电气、仪表等全套工艺)、基础施工、设备制造、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系统调试、性能测试、验收及系统整体移交等所有过程。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307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为无效竞标。

6、工期:约120天,其中烟道对接点施工要求在垃圾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3天内完成。

7、质保期:质保期为项目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台炉500吨/天及以上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烟气余热利用项目总承包业绩(含设计、施工、供货、安装调试)(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不予认定)。

4、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并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①在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发现此类情况,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资格要求为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2、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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