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998000.00元
最高限价:998000.00元
采购需求:对酒泉市职工住院补偿、长期护理补助保险服务进行。本项目划分为两标段,其中:
一包:酒泉职工补充医疗(住院补偿)保险服务。预算金额:158000.00元;
二包:酒泉职工补充医疗(长期护理)补助保险服务。预算金额:840000.00元,包含失能人员的失能评估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投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分公司投标的企业可提供上级公司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上级公司统一缴纳的,由上级公司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发票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上级公司统一缴纳的,由上级公司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许可证》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保险许可证》,且具备经营健康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
(2)本项目不得以代理商或保险经纪人身份参加投标(每家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情况,本次招标分支机构可以投标,但须有总公司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
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两个包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7日23时59分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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