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B01
2.项目名称:湖北省蔡甸监狱监管设施修缮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87 万元
5.最高限价:12.87万元,01包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3.43万元;02包工程监理服务:9.44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湖北省蔡甸监狱监管设施修缮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01包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02包工程监理服务:湖北省蔡甸监狱监管设施修缮工程监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九个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1包:供应商拟派的工程造价控制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02包:(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请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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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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