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乡石油分公司卫辉八里屯加油加氢充电站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乡石油分公司卫辉八里屯加油加氢充电站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以(石化销售豫发〔2023〕5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乡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乡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乡石油分公司卫辉八里屯加油加氢充电站项目(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请登录)
2.2标段划分:4个标段。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二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27.3092 万元(含税)。
2.5二标段招标范围: 包含加油站站房及罩棚装饰装修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资质要求以下为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1年以来有房屋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1年以来具有房屋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见复印件)。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7日 18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 18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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