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星荟公馆两栋公寓楼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马星荟公馆两栋公寓楼装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宿马园区经发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宿马经发(2024)7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宿州市宿马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宿州市宿马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宿马园区 。
2.2建设规模: 宿马星荟公馆两栋18#、19#公寓楼装修 。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现场踏勘室内装修,铺设地板砖、墙面、顶面批腻子刷涂料,厨房、卫生间、吊顶铺装,配备抽烟机、燃气热水器、洗菜盆、灶台、坐便器、洗手盆、淋浴等与生活有关的必备设施设备;水、电、燃气、消防、电气、暖通、给排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2.7最高投标限价: 19104668.42元 。
2.8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且原项目尚未竣工项目(提供企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有使用违规挂证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3.6 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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