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水总磷总氮仪表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1.2采购单位: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水口总磷总氮仪表需按照标准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商进行运营服务,确保设备与齐齐哈尔市环保平台传输正常。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8?9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7年进水总磷总氮运营服务项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按照规范定期进行校准标定,拟选聘专业机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提供设备配件,市环保在线平台传输率不低于95%。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齐富公路99号。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公司依据HJ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运行技术规范、HJ356-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要求,进口总磷总氮仪表需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运营维护。详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等相关证明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0月1日至今,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应答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及网址,如未在报价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以采购人活采购实施机构应答截止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应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岗位培训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整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7日17:00—2025年12月2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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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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