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富屯溪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邵武段)勘察设计已由
/以
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邵武市禹泉水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邵武市禹泉水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福建省富屯溪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邵武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邵武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
工程主要涉及城郊镇、水北镇、拿口镇、卫闽镇、大竹镇等富屯溪主要沿线拟加高加固堤防4.3km、新建堤防1.24km,护岸10.27km,总投资约3.0亿元,建安投资约2.1亿元;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富屯溪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包括(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2)相关专项报告:水土保持专项报告、征地移民专项报告、社稳分析专项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3)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等后续的服务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
9500000元;
2.6 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审查;
2.7 服务期限:
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可行性报告审批后6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3)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报告成果;(4)根据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阶段的专项报告;(5)根据招标人要求,应在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和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并具备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和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1月27日17 时至
2025年12月19日 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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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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