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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智慧停车项目永兴县智慧停车城区公共停车场(一期)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智慧停车项目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兴县智慧停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字【2021】F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兴县智慧停车城区公共停车场(一期)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EPC;

2.2建设地点:永兴县城区;

2.3项目基本情况:1.跃进路公共停车场:共设置83个停车位,建筑拆除工程,大门及门卫装饰工程,园林绿化改造;2.人民东路停车场:共设置148个停车位;3.永兴一中南校区停车场:共设置120个停车位,公交临时停靠点设置;4.龙山路公共停车场:共设置207个停车位,土石方工程,挡土墙工程;5.银都物流园公共停车场:充电站停车区共设置54个停车位,土石方工程;6.步步高中心商城公共停车场:共设置153个停车位;7.金银路公共停车场:共设置49个停车位,土石方工程,挡土墙工程,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银都物流园公共停车场2栋管理用房:服务用房,层数为3层,建筑基底面积250㎡,建筑面积750㎡,建筑设计高度11.7米;维修用房,层数为1层,建筑基底面积122.8㎡,建筑面积122.8㎡,建筑设计高度6.5米招标控制价为:2454.1130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177.988043万元;设计费32.725万元;预备费243.4万元。)(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牵引项中分别勾选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所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施工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1000㎡;

(施工指标)市政公用工程:

单项合同额2454.11万元;

(设计指标)排水工程:

管道直径600毫米;

(设计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1000m²;

工程规模S(小)型;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300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0,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6-10-26。其中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设计单位需在施工图设计中贯彻建筑垃圾减量化理念,通过优化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等措施减少垃圾产生。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施工单位需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落实就地利用、永临结合等措施,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招标,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主要类型专业)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不要求□要求,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入围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类似业绩:☑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2)上述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方中任意相应一方具备。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注:多资质组合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依法依规设置相应指标或特征。

4.4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4.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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