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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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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来安县屯仓水库灌区引调水和八库联通工程(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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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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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文名称:关于来安县屯仓水库灌区区引调水和八库联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编号:来发改审批〔2022】1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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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来安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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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来安县屯仓水库灌区引调水和八库联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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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专项债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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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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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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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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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分离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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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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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来安县屯仓水库灌区引调水和八库联通工程(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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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czl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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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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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l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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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来安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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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1、来安县屯仓水库灌区工程,规划主要建设内容有:提升改造灌区挡水、泄洪、引水、渠道、道路及渠系建筑物等工程,增设水质水量监测设施,提高信息化管理措施。 2、八库水系连通工程,规划主要建设内容有:提升改造灌区输水、渠系配套、主干渠堤顶道路等工程,并对张花郢、陈郢、新丰、三里庄4座水库清淤扩容增蓄水,沿河进行生态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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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
86168.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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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不高于7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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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本项目设计、施工: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内容的地形测量、地质勘探、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穿路、穿气等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含变更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等其他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施工部分:①来安县屯仓水库灌区工程,规划主要建设内容有:提升改造灌区挡水、泄洪、引水、渠道、道路及渠系建筑物等工程,增设水质水量监测设施,提高信息化管理措施。 ②八库水系连通工程,规划主要建设内容有:提升改造灌区输水、渠系配套、主干渠堤顶道路等工程,并对张花郢、陈郢、新丰、三里庄4座水库清淤扩容增蓄水,沿河进行生态治理。 (3)本项目从合同签订后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工作进行总承包,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开工准备、施工(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涉河建筑物等)、总承包管理、试运行、协助法人单位开展的各项验收、工程交付等,并接受项目法人或其委托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管理、审计,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稽查,配合项目后评价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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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水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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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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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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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测量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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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①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投标人拟委任设计经理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拟委任施工经理资格: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注:项目经理和施工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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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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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1、(对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具体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2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岗,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6、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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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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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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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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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5 年 11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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