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综合楼(中药材集配中心)、办公楼(中药材仓储集散中心)、中药研发中心(配送中心)、研发中心(中药煎制中心)等,项目用地面积 48415.1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1783.97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0645.50 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含)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2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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