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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轨道交通新机场线(草桥~丽泽金融商务区)工程轨道专业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通用机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为满足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轨道交通新机场线(草桥~丽泽金融商务区)工程轨道专业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设备租赁需要,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轨道交通新机场线(草桥~丽泽金融商务区)工程轨道专业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决定对项目施工所需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装载机、挖掘机等设备租赁组织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北京地铁机场线线项目合同工程铺轨7.856km,其中:一般整体道床6.656km;减振道床:1.2km;12号单开道岔3组;12号道岔5.9m间距交叉渡线2组;疏散平台10869㎡。

附加一期工程剩余段左右线各200m轨道及疏散平台安装,新建线与既有线接驳工作。

招标设备中汽车起重机小吨位主要用于材料吊装,大吨位吊车主要用于门式起重机安拆、大型设备吊装;随车起重机主要用于材料吊装倒运;叉车主要用于场地内材料倒运;装载机、挖掘机用于场地平整;洒水车用于场地除尘;高空作业车用于门式起重机维修等高空作业;运输汽车用于材料倒运;作业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铺轨基地、北京市顺义区李桥材料存放基地。

设备使用期限: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2月15日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包件划分、报价说明等,详见附表1)。

附表1 投标内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质条件清单


设备名称

包件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招标人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保证金

备注

投标保函(元)

银行转账(元)

1

汽车起重机

 

25t

台班

50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服务能力:服务厂家须拥有相关机械设备,具备有效的经营证件及操作证件,设备为5年内、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应在2023年1月1日以前,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质量保证能力:工程的质量需符合

     

2

汽车起重机

25t

月租

4

3

汽车起重机

50t

台班

30

4

汽车起重机

50t

月租

2

5

汽车起重机

80t

台班

20

6

汽车起重机

220t

台班

10

   
 

TY-0 1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

相关规定;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的同类业绩与工程施工经验且不少于一份(含相应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6.履约信用: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谈判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000

5000

 

7

汽车起重机

300t

台班

15

8

随车起重机

12t

台班

50

9

220履带挖掘机

1.0m³

台班

15

10

80履带挖掘机

0.38m³

台班

20

11

轮胎装载机

3m³

台班

20

12

叉车

3.5t

台班

20

13

叉车

3.5t

月租

10

招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轨道交通新机场线(草桥~丽泽金融商务区)工程轨道专业安装工程


设备名称

包件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招标人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保证金

备注

投标保函(元)

银行转账(元)

14

叉车

TY-0 1

5t

台班

20

         

15

洒水车

10m³

台班

30

16

高空作业车

22m

台班

30

17

4.2m载重汽车

5t

台班

30

18

6.8m载重汽车

10t

台班

60

19

9.6m载重汽车

18t

台班

30

20

13m载重汽车

33t

台班

60

21

17.5m载重汽车

30t

台班

30

续表1

注:本次招标设备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2.2 预计租期:详细情况见附表1。

2.2.3 计价方式:
2.2.4 所有租赁设备出厂年限应在5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相关组织,具有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服务优质、和招标单位一年以上未发生任何不合理纠纷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设备出租方。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具备相应检测证书,且出厂年限5年以内,具有履行租赁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具备提供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

3.1.3租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报价设备近两年的租赁业绩。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四局处罚期内的报价单位。

3.1.5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设备操作、维保、安装、拆卸、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被承租方业主通报或禁入的限制申报。

3.1.7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价: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租赁商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2)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3.1.8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专业条件
根据设备性质、市场资源配置及工程项目特点,设置以下专业条件:
(1)满足通用条件的设备供应商;
(2)提供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况、技术状态保持良好、运转良好、出厂日期应不得超过5年;
(3)满足项目部对于方案编制、设备安装报验、使用登记备案的编制的要求;
(4)可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5)特种设备能够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操作人员,能满足施工需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 12 月 3日18时 00 分前获得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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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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