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埠分公司正面吊装卸业务承揽项目 ( 重新采购 )
2. 项目范围: 根据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埠分公司生产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正面吊及作业司机,完成特型设备、集装箱等货物装卸作业任务。
3. 工期 / 服务期 / 交货期: 8 个月(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4. 项目实施地点: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埠分公司,采购人指定作业地点。
5. 采购预算 ( 元 ) : ¥850000 元(含税)
6. 采购限价 ( 元 ) : 本项目设定正面吊装卸作业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280 元 / 台时(含税),响应人的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 . 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响应人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提供本项目实施及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响应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单个合同金额 50 万元及以上散杂货码头业务或港口相关业务承揽业绩,须提供合同以及对应结算凭证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相关内容及数据;如合同为单价合同等不能体现金额,可按对应结算凭证含税价汇总金额评审;
( 4 )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正面吊司机应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流动式起重机 Q2 证),提供操作证扫描件不少于 2 本 ( 含 2 本)以及供应商为上述拟派正面吊司机在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10 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备查;
( 5 )其他要求: 正面吊装卸业务需全天 24 小时响应,正面吊司机在采购人作业区域内等待作业安排,提供承诺书。
2 .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3 . 截止 响应 文件递交当日, 响应 人未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未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与 采购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询价 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询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 询价 ,否则,相关 响应 均无效。
5 . 响应人 没有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
三、采购文件获取
1. 请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 2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12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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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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