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公园街(纬七路 -G107国道)道路建设项目 一期 已由 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 以 涿松开经 发改投资 审批 〔 2024〕4 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学校街北侧(纬七路与公园街交叉口向西延伸约 700米) 。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
公园街(纬七路 -G107国道)道路建设项目 一期 路线起点位于纬七路与公园街交叉口,路线向西延伸约 700米至路线终点。
2.1.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公园街(纬七路 -G107国道)道路建设项目 一期 路线起点位于纬七路与公园街交叉口,路线向西延伸约 700米至路线终点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3 本项目施工共划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内 ( 2022年11月1日 至今 ,以 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至少 具备 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 能力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近 3 年内 ( 2022年11月1日 至今 ,以 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 至少具备 1项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的业绩 , 且无在建项目 ; 拟派项目总工 须具备 公路 相关 专业 中级 及 以上职称 , 且无在建项目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 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3. 6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下载时间: 2025年 11 月 28 日 09:00至2025年 12 月 4 日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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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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