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我省调查工作安排,需要对全省各市提交的地表水资源基础调查成果进行省级质量核查。2025年核查的内容包括水域空间调查成果、数据库、相关文档和图件等的内业质量检查工作。配合甲方完成省级数据整编、汇总等任务。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共分3个分包,各分包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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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分包区域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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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1 |
盐城、连云港、淮安、宿迁、徐州 |
25.1 |
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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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2 |
无锡、苏州、南通、泰州 |
23.3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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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3 |
南京、镇江、常州、扬州地区 |
11.3 |
11.3 |
注:各分包响应报价超过对应分包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项目两个分包中一个或两个分包同时响应;本次采购3个分包同时进行开标,并按照分包1、分包2、分包3进行评标,供应商在前一个分包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仍然参加后续分包的评审,但是在后续分包中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每名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底前交付使用;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2025年5月1日以来)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2025年5月1日以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包1、分包2、分包3适用): 供应商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 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 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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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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