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璧山处置场焚烧回转窑耐火材料更换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璧山处置场焚烧回转窑耐火材料更换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址:主城区(璧山)危险废物处置场,重庆市璧山区。
2.3比选范围:焚烧回转窑耐火材料(耐火砖、保温砖、保温棉、抓钉)进行整体拆除及更换,含回转窑窑头罩耐火材料整体拆除及更换。验收参照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标准执行。
2.4工期:甲方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质量应达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2.6质保期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以下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3.4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完成1个类似回转窑或二燃室或其他类型工业窑炉耐火材料检修项目业绩。(附业绩清单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以上要求的内容)
3.5投标人投入工程人员满足以下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专业的耐火材料工程项目管理和施工经验,须提供项目经理履历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技术负责人:工程师或者中级以上职称;(3)配备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提供以上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鲜公章)。
3.8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鲜公章)。
3.9非法人代表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并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10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5年11月27日起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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