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金性质/来源:非财政性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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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类型 |
发行规模 (人民币)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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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选取主承销商项目 |
债务融资工具 |
不超过200亿元 |
承销费率不超过发行规模的0.06%/年 |
详细内容及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金融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在投标前获得总部开具的有效的授权书。)
2.投标人属于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类主承销机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承诺余额包销(出具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出具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
a.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的;
b.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c.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了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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