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州双龙航空港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股权评估机构服务
2.项目概况:贵州双龙产发集团子公司贵州双龙航空港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其持有的贵州双龙航空港港区融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盛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自股权,中标单位需对盛港公司和港区融合公司情况分别出具相关评估报告等,完成股权转让所涉及相关评估工作。
二、工作范围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转让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相关评估工作,分别出具评估报告。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
三、服务标准
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采购服务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经营并有效存续;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备相关范围等证明文件;
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⑦法定代表人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者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是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
2025年11月27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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