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集团下属企业财产保险,包括燃料、光伏、陆上风电、天然气管道财产保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海上风电工程险。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6.报价人必须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
7.报价人必须是合法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
8.报价人至少具有1个2022年7月1日后起保的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国内新能源财产险项目,或投保标的金额在15亿及以上的天然气财产险项目,或投保标的金额在15亿及以上的工程保险项目承保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承保范围、项目类型的合同页面;若无法提供合同,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保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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