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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燃料辅助运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7 收藏项目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三期码头区域和5/6号机组加仓设备巡检及5/6/7/8号斗轮机、7/8/9号机组整体运行服务外包。服务区域范围:从12号A/B皮带机尾部及13B皮带机尾部(以8号转运站一层楼面为分界点)和三期码头东侧边缘开始,经5/6/7/8号斗轮机,至5/6/7/8/9号炉原煤仓之间区域内运行巡检服务,及其范围内5/6/7/8号斗轮机、7/8/9号机组整体运行服务;以及按业主方要求提供相应岗位、数量人员完成其他生产运行辅助服务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必须有2020年1月1日以来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火力发电厂燃料系统运行服务业绩,单个合同价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7.投标人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其签订,2)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

8.安全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3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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