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受中国水利水****局****公司****局委托**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项目所需矿粉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黄龙抽水蓄能电站####路里程约69km,####路里程约370km。工程地处陇东能源基地,地理位****网较为便利。电站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2100MW,电站额定水头640m,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单级立轴单转速混流式水泵水轮机,距高比********,电站采用750kV一级电压接入系统###路数2回。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下水库、下水库库尾拦沙坎、泄水及补水建筑物等组成。电站建成后主要****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备用等任务。2、采购范围:矿粉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出厂价、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运杂(输)费(运输至指定的沥青拌合站)、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3、采购数量:矿粉********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主要参数及标准配置单位数量备注1矿粉≤********吨********具体技术参数见表一合计********注:以上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结算数量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价格调整,采购人工程实际需求数量与采购数量有偏差,供应商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采购人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4、交货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9年10月30日(实际供货截止时间根据需方工程进度情况确定)。5、交货地点:甘肃######县山门镇史沟新村黄龙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沥青拌合站。分批交货且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甲方发出的交货通知书载明地点为准。6、质量要求:沥青:填料矿物成分为碱性矿粉,技术指标应满足下表1的规定。表1 沥青混凝土所用填料技术要求检测项目单位标准要求说明表观密度g/cm3≥********含水率%≤********亲水系数/≤********煤油与水沉淀法细度(各级筛孔的通过率)********%********%>******** mm%>********、验收与交付********买方应在物资到达指定位置当日内,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卖方参加验收,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每批发货随车附产品合格证及批量检验报告,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到货产品由买方取样复检,若复检有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卖方进行联合检测或联合找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包括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物资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后,矿粉到达目的地后,以买方进场地磅(经当****局校验合格)数量为依据进行验收,交货计量的数量偏差(出厂与工地磅单数量的磅差)应按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超过千分之三买方将拒绝收货。买卖双方对验收数量存在异议时,可找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公磅复磅,第三方复磅为验收依据,公磅费用由与公磅磅差较大的一方(失误方)承担。验收应依据文件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未明确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卖方提供沥青矿粉必须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规范;如经试验室检验所供产品不符合上述国家相关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相关要求),该批产品必须全部清理出库,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8、采购单价:本次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进行调价,材料的报价为到甘肃######县山门镇史沟新村黄龙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沥青拌合站的综合单价,包括出厂价、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运杂(输)费(运输至指定的拌合站)、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9、支付比例及付款方式:以当月供货《收货凭证》、验收量为准,以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批次材料到货后,买卖双方于当月25日前对本次结算周期的货物进行对账结算工作,卖方根据《材料结算单》次月10日前向买方提供该批次材料销售清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在买方财务挂账后,在45天内支付所供批次材料价款的60%,余37%计入下月进货款中一并结算,依此类推(无发票部分不予结算),剩余3%作为质保金。按此比例批次批结;在每批材料到货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质保期为6个月,自验收合格当日为起始日,质保期满后30天内支付。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银行转账支付不低于货款的50%,其他非现金支付不高于货款的50%。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照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自筹方式为项目业主单位筹集。10、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提交,由供应商自行选择:(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15 日通过银行转账缴纳。(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15 日提交等金额由甲方认可的商业银行所开具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3)货款结算中扣除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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