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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射频消融仪及微波治疗仪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对FX2025-Sp99射频消融仪及微波治疗仪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4万元,其中合同包一人民币2万元,合同包二人民币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采购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包01:项目名称:射频消融仪,采购预算:2万元,项目内容:射频消融仪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02:项目名称:微波治疗仪,采购预算:2万元,项目内容:微波治疗仪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并提供书面声明。(二)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投标人缴纳相应税收(可以提供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本次采购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或承诺书)。(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须根据所投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产品备案证明》复印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若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未体现响应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复印件)。(2)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有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四)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②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在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或者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被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五)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02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并提供书面声明。(二)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投标人缴纳相应税收(可以提供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本次采购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或承诺书)。(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须根据所投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产品备案证明》复印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若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未体现响应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复印件)。(2)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有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四)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②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在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或者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被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五)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5-12-04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采购包01人民币100元;采购包02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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