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石岩人民医院蒸汽灭菌器器身采购项目(三次征集)的潜在投标人应下载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请登录)
2、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人民医院蒸汽灭菌器器身采购项目(三次征集)
3、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 (¥9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玖万元整 (¥90,000.00)
5、采购需求:蒸汽灭菌器器身 3 套;具体采购需求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120 个日历日内交货。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 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总公司(总所)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参与投标);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 2025年12月4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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