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2-04 16:00:00
黄石市海口湖二站新建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商品砼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石市海口湖二站新建工程EPC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石市海口湖二站新建工程EPC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砼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海口湖二站新建工程位于黄石市海口湖流域出口处,阳新县黄颡口镇,为海口湖流域骨干排涝泵站。本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排涝,通过实施海口湖二站新建工程,进一步完善区域排涝体系,提高新港(物流)工业园排涝标准由现状10 年一遇至20 年一遇24h暴雨24h排除,有效实现分区排水,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2.2招标内容:
(1)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包件。
(2)物资名称:商品砼。
(3)数量:38103立方米。
(4)交货地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石市海口湖二站新建工程EPC项目施工现场。
(5)交货期:2025年12月至项目工程完工,具体到货时间以发货计划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制造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证书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认证)。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中标后,实际厂家与授权方一致,不得变更)。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近三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可提供最近年份内财务报表)。
(4)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的能力,同时保证所供商品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技术标准、规范及招标人技术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和相应正规有效的检测报告。
(5)业绩要求:需提供招标物资2022年至今相关工程使用的业绩(如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
(6)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参与一个包件投标。同一标段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一个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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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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