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氢回收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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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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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宇煤化工 |
氢回收膜 |
材质:聚酰亚胺,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
支 |
4 |
1、设备名称:
2、获取方式:……
3、交货地点及期限
(1)交货地点:(请登录)
(2)交 货 期:最快交货期。
四、投标人资格
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各类生产资质。
4、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电力、石油化工、煤化工及其它化工类行业氢回收膜业绩不少于5个的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合同扫描件及履行合同后开具的发票需同时提供。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8.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8.4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8.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6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7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8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8.9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7日16时00分到2025年12月18日16时00分
2.投标标书费:1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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