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监测设备秦山核电技术服务已由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辐射监测设备秦山核电技术服务
2.2项目概况:辐射监测设备秦山核电技术服务,主要研究内容、技术指标、技术途径、项目管理、项目成果等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2026年1至2026年12月。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3.2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本次投标的同类产品范围类别);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未被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承制单位;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项目主体进行转包、分包;
3.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13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军内单位,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需满足上述相关要求的,则投标人应当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函,并提供国家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2025年11月27日15时00分至2025年12月4日15时00分
4.2标书费:8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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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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