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城乡融合示范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未更换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类、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已更换新资质证书的检测范围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未更换资质和已更换资质的证书均有效;(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且包含四大类别(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3)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供应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各方所承担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投标客户端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投标(响应)函》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响应)函》线下填写并加盖公章,盖章完成后扫描上传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参加磋商时提供的相关资料》。②因系统原因,联合体协议需线下签订并加盖各方公章,签订完成后,扫描上传并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参加磋商时提供的相关资料》】(2)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同一个包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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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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