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混合社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混合社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330252-04-01-124605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海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海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36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由宁波前湾新区高新混合社区C1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宁波前湾新区众汽佳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组成,总容量2261KWp,共计安装标准光伏组件3800块,建设地点:宁波前湾新区。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的分布式光伏、交直流系统、并网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光伏基础支架等施工及运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545698元。
2.3 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1个。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混合社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施工)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一.招标条件
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混合社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330252-04-01-124605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海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海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36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由宁波前湾新区高新混合社区C1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宁波前湾新区众汽佳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组成,总容量2261KWp,共计安装标准光伏组件3800块,建设地点:宁波前湾新区。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的分布式光伏、交直流系统、并网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光伏基础支架等施工及运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545698元。
2.3 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1个。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混合社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施工)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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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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