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平板超声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5AT9
3、采购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4、项目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5、项目类别:设备
6、包别划分:1个包
7、比选内容:
|
序号 |
申请科室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预算/最高参选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
1 |
北京安贞医院安徽医院麻醉科 |
平板超声 |
2 |
台 |
12万元/台; 24万元/2台 |
接受 |
二、参选人资质要求
1、通用资格条件
1.1参选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参选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参选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参选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参选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参选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1.3参选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1.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专用资格条件
2.1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2.1.1所投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2.1.2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2.1.3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2.1.4所投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2供应商所投设备为进口的,参选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供应商所投设备为国产的,成交后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须提供承诺函)
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比选截止时间后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2.3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选:接受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比选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