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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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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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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S-FZ-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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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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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胶州湾大桥无人机巡检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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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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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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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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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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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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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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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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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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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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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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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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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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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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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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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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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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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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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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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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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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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供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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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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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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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筹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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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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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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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胶州湾大桥养护巡查、应急处置的效率和精度,拟采购2套无人机机场(含无人机)通过开展养护巡查作业、涉路施工动态监管,并配合交警部门完成交通突发事故现场快速勘查取证,全面提升事故处置与交通疏导精准性,构建“空中 + 地面”立体应急处置网络,为大桥安全保障与交通畅通注入科技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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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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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湾大桥部署2套无人机机场(含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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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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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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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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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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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无人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供应商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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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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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无人机设备销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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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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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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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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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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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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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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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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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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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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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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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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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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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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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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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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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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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25-11-28 00:00至2025-12-0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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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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